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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法
拍
卖
司法拍卖,指的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工作。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实行网络司法拍卖,打破竞买人的地域限制和空间阻隔,大大降低竞拍门槛与成本,能够有效提高财产处置成功率。
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开放性、信息公开性、覆盖广、参与度高等优势,能够实现被执行人财产交易的最大化,进而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更加凸显“司法为民”。
公
告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涉执房产的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6月21日10时至2022年6月22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拍端
卖卖
财
产
一、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申请执行人通过网络摇号确定评估机构,四川吉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场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本院主持双方协商拍卖事宜,双方已就财产价值、起拍价等达成一致。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拍
卖
特别提醒
1、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2、本次拍卖不接受委托竞买;
3、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买受人真实身份将在拍卖网络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竞得后反悔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8、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
四、拍卖标的物涵盖圣喜德大酒店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整体资产,目前酒店已歇业。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房屋所涉及欠缴的水、电等各项费用均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马尔康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阿坝直属支行,账号:9558852322000003835);参加竞买未成功者,竞买人所交保证金由执行法院在拍卖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账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
要
提提
示康
1.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公告。标的物情况介绍根据四川(吉祥)房评(2022)字第034号评估报告。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37-2833102 (曾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837-2822274(不支持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8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图文:马凌霖
编辑:唐 明
审核:曾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