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执行” 便民惠民
发表时间:2014-09-01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点击:
近日,我院执结一件执行案件,执行标的15000元全部到位,从申请人申请执行到款物到位仅用了两个月时间,而且被执行人远在江苏省,仅通过一封邮政快递就收到了执行款。我院把方便群众落到了实处,让涉案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该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某在江苏省徐州市,往返我县极为不便花费巨大,向我院询问能否邮寄执行申请。为方便群众,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我院受理了李某的邮寄执行申请,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刘某也在外地经商,我院通过其代理人与其取得了联系,向其代理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刘某认为人民法院不会因为这点执行款去外地找他而以无钱为由一直拖延履行给付义务。执行干警不断向被执行人及其代理人做工作,并告知其人民法院将对其财产进行查控,届时会对其经商、办事、银行信用、外出旅行等方方面面都有不良影响,敦促其自动履行。在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拖延了近两个月后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5000元执行款交到了我院指定的执行账户上。我院随即通过银行转账将这笔执行款进行了发放,申请人李某收到执行款后将收条邮寄至我院执行局。
就这样,在当事人双方都没有到我院的情况下,申请人李某通过两封邮政快递就完成了从申请执行到款项到位执行完毕全过程,案结事了。我院为群众办了实事,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群众路线,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往返路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数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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