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事项安排的公告
为积极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现就本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相关事项安排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需要申请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或办理诉讼事务,建议首选“四川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客户端“发现”查找“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www.scssfw.gov.cn/)申请网上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在线办理诉讼事务。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任一人民法院,采取跨域立案方式办理立案手续。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要及时立案、或申诉、申请再审的,可及时将相关材料(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通过邮寄方式向本院提交。
二、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四川移动微法院”、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三、因特殊情况必须到法院窗口办理诉讼事务或参加诉讼活动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和安检检查,体温异常的,请先行就诊。
四、为减少当事人出行领取诉讼文书,建议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接到法院电话时同意适用电子送达,配合法院确认送达地址,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电子送达及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各种诉讼文书。
五、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观察、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请及时联系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六、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严格遵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并及时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相关事项安排,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
七、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安排,阿坝州春节假期放至2020年2月8日,我院将于2月9日正式上班(如遇国家假期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新规定执行)此前咨询请拨打值班电话(0837)2833919,2月9日后咨询请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联系人:谢拉多吉,联系电话:13438792587
八、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谅解,并对我院工作予以支持。并祝你身体健康!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2020.2.1